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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西安市事业单位面向西安交通大学公开招聘2021届毕业生工作将按照“招聘计划不变、招聘方式不变”的原则,于2020年10月19日在西安交通大学设立求职简历接收点,继续受理西安交通大学2021届非全日制研究生求职事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西安交通大学2021届毕业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同等资格。
二、时间地点
2020年10月19日
9:30—12:00,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中2-3215
14:00-17:00 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中2-3202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四、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并投递个人简历。
(二)资格审核。
(三)考试考核。招聘单位主要采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如报名人数较多,也可增加笔试环节。
(四)确定拟聘人选。招聘单位在考试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聘人选,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考察。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行业有特殊要求除外)组织拟聘人员体检。
(六)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官网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拟聘人员毕业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集中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招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应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不少于5年。其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或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考)。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人员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西安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
附件:招聘岗位表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