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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汉中市南郑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汉中市南郑区教育体育局、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中市南郑区财政局、汉中市南郑区医疗保障局《关于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方案》(南教体发〔2020〕59号)精神,经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现将我区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8月10日(星期一)至8月11日(星期二),共计2天。(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未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
汉中市南郑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一楼大厅(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汉山路体育场门口)。
三、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我区特岗教师,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3倍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或单科成绩为零分的不能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对达不到3倍的岗位,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为确保招聘特岗教师的整体素质,经我区特岗办研究,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科目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统一为90分。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
1、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陕西省2020年农村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证明)。上述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查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近期彩色小二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2、对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但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要提供本人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的证明,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证明?,明确档案托管起止时间。
3、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考生,提供村、镇、县(区)扶贫办签章的《汉中市南郑区特岗计划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确认表》(附件2)。
4、户籍不在我区而以我区生源地报考的专科毕业生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五年制高职的提供初中毕业证)。
五、递补
因资格复审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时出现成绩并列者,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1次。低于笔试科目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递补。递补人员由南郑区特岗办以电话形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预留电话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六、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至离开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不超过37.3℃)且“陕西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前14天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陕返陕人员,还需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请相关考生认真遵守卫生防疫要求。对不执行防疫要求的、不如实提供证明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参加资格复审。
2、提供虚假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
3、资格复审通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或者放弃后不及时向区特岗办提出放弃申请的,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
4、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公告将发布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汉中市教育局网站、南郑区人民政府网站,敬请持续关注。
联系电话:0916-5512847
附件1:《2020年汉中市南郑区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汉中市南郑区特岗计划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确认表》
汉中市南郑区特岗计划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确认表.xls
汉中市南郑区特岗教师招聘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