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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县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7月26日(星期一)至7月27日(星期二),共计2天。(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宁强县第四中学(宁强县羌州北路)。
三、资格复审对象
2021年报考宁强县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且笔试通过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具体名单见附件)。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
1.《陕西省2021年农村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1份、《陕西省2021年农村特岗招聘考试准考证》复印件1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户口本或生源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发放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发放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8.脱贫户家庭的考生,需提供《宁强县特岗计划招聘脱贫户家庭考生确认表》原件。
9.大专学历的考生,提供原学校的学科考试成绩单,以证明是否师范专业。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将上述材料按以上顺序分别装订好。
在资格复审中发现的假证件,现场收缴,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五、递补
因资格复审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照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时出现成绩并列者,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1次。我县将于7月28日下午15:00—17:00用特岗办固定电话0916—4397323通知递补考生本人,请务必保持报名时预留电话畅通,逾期未联系上的视为应聘人员放弃递补。因应聘人员电话号码错误、停机、不接听等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有关要求
1.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考生,应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持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
2.考生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考生的资格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纳入全省教育和人社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至离开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不超过37.3℃)且“陕西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前14天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来陕返陕人员,还需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请相关考生认真遵守卫生防疫要求。对不执行防疫要求的、不如实提供信息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七、注意事项
1.《报名表》、《准考证》为参加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依据,请妥善保管。
2.考生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必须提供岗位条件所要求的所有证件原件,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招聘后续所有工作请随时关注宁强教育微信公众号。
联系电话:0916-4397323
附件:
2.个人承诺书
宁强县特岗教师招聘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
我叫( ),性别( ),身份证号( ) ,
参加宁强县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报考岗位为( ),
准考证号( )。
现本人承诺:本人( )证件原件将于2021年8月31日取得。到期如未取得,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如提供虚假证明承诺,责任自负。
承诺人:
2021年7月 日